共享租車漸流行,現無良車主黑心租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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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0-12-18 12:55
作者:网站管理员

     近日,香港汽車會會長李耀培指,如市民在網上租用共享汽車,雙方應釐清責任並訂明合約,保障個人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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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共享汽車近年在港開始流行,各大汽車租賃平台原意讓車主以日租、周租、月租方式出租閒置汽車,達至雙贏;同時卻被無良車主、黑心租霸利用共享汽車行騙,網上甚至已有「香港租車黑名單」供用家報料,惟即使提供騙子資料,亦追究無門。汽車業人士提醒市民,這類共享汽車對雙方均沒有保障,一旦有交通事故,難釐清責任誰屬,籲雙方須留意詳細合約條文,保障個人利益。

     網上社交平台Facebook有不少共享汽車的專頁,除了有私人車主放租,亦有租車公司伺機招攬客人,不同車型日租由300元至月租逾萬元不等,租客一般須繳付5,000至1萬元按金。

     小編瀏覽其中一個共享汽車租車平台專頁,雖有正常交易,但同時有不少投訴,不論車主或租客都曾被指走數、呃按金等。其中一個租客被指還車後,瞞報租車期間,曾收到5張交通違例告票,涉款連延期罰款逾2,200元,但租客繳付的按金為公司支票,事發後車主不能兌現討回失款,與租客失去聯絡。

     除黑心租客,亦有無良車主騙取租金,在Telegram「香港租車黑名單」群組內,一名租客以周租2,500元租用一輛寶馬房車,同時繳付8,000元按金,雙方曾簽署協議書,主要針對租車期間的違例責任問題,不過租客取車後,同晚駛進屋苑車場停泊後,翌日房車竟離奇消失,租客申訴:「車主講『我過嚟揸走咗架車,人哋喺咁打嚟話你阻住人』。」車主之後不再接聽電話,租客從未用車之餘,更連按金也不能討回。對於為何車主能到其車場取車,網民眾說紛紜仍不明所以。

     香港汽車會會長李耀培指,市民在網上租用共享汽車,一般會忽略雙方責任,「好多時車主諗住租幾日畀人哋,都冇諗到咁多嘢,譬如保險問題、佢撞咗車點算呀?」故建議雙方要訂明合約,列清條款,「唔好咁馬虎,就咁簽張紙就算。」

     李補充,保險公司很少受理一般車主購買商業用途的第三者責任保險,「我唔敢講,但(市面)大多數都係(未購買保險)。」所以租客亦應留意車主是否持有有效的保險,以及了解清楚車輛所屬何人,避免遇上意外時不獲賠償。

     如要有最全面的保障,李認為市民應向信譽良好、有實體店的租車公司或代理租車,「如果架車有咩問題、撞咗車、或者唔合理去charge(收費),都會有一個投訴機制喺度」,以保障租客「投訴有門」及追討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