嚴打駕照代扣分租車業無辜中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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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3-05-22 10:46
作者:网站管理员



   近日,公安部新交通違法處理規定引發一輪小風波。

   對於5月啓用的新交通違法處理規定,有媒體解讀為「1年內同一駕照最多只能為3輛車銷分,同輛車只能接受3個駕照處理銷分,違者將被列入黑名單」。

   然而,這種解讀引發網友一片吐槽:這是限定一輛車只能允許3個人開,或者一個人只能開3輛車麼?租車公司和公司集體用車扣了分罰誰的?不乏租車公司老闆在微博中回復:政策制定者估計還不知道有自駕租車這個行業。

   對此,公安部及時回應稱:「允許一車銷分最多用三本駕照」是部分媒體誤讀,公安部本意是禁止買分賣分。儘管公安部出來強調了出台此規定的本意,「一年內,同一駕駛人為非本人所有的3輛以上不同號牌機動車,或三名以上駕駛人為同一號牌機動車接受違法行為處理的,會列入涉嫌代替接受處理的重點人員名單,暫停其違法處理業務」的規定仍然導致租車公司、出租車等行業車輛面臨無法正常處理違章的問題。

   按照新規定,一車常由多人駕駛的出租車、公交車、單位公車、長途運輸公司車輛,都可能面臨無法正常處理違章的局面。為此,深圳交警局法制科科長李廣群微博稱:「對於公司車輛、租賃車輛會有放寬。」但到底會怎樣放寬,暫時無細則。

   南都記者採訪深圳琦昌租車公司總經理李子琦先生,問及其對該政策的看法。他表示,目前的這一規定肯定不合適。按照三名以上駕駛人為同一號牌機動車接受違法行為處理,被列入黑名單的規定,那是不是意味著我們的車租給三個人違章罰扣後就要賣掉呢? 

   他認為,國家的立法主要起到引導和加強教育的作用。有關部門可增加違法行為的罰款力度,或者租車公司履行「誰違法誰負責」的原則,租車的人交通違法了,就自己去接受交通處罰。這個過程中,只需要租車公司提供租車合同和發票。

   目前為止,公安部並未就租車行業做出特別規定。那這項規定是否會影響到本地租車公司的違章處理情況呢?李先生告訴記者:本地租車公司是在指定交警中隊處理違章罰款,交警中隊會靈活處理這樣的事情。也有不少私家車車主表示:這樣的規定出台,以後不敢將車隨便借給親友開了。

   一項規定的出台,必然要研究其可能產生的多方位影響。公安部的交管平台升級,本意是打擊「代扣分」,這是一個有利於公眾安全以及維護法律秩序的積極行為,但相關政策出台後,還應有更多執行細則,例如應考慮到一些如租車業等特殊行業。

   最後,在這裡給各位車主提個醒:嚴格的交通規則之下,大家開車時還需更加謹慎,於己於人都有好處,否則「一年12分」不知不覺就扣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