疫情防控不到位,滴滴、花小豬被處罰過百萬
疫情防控不到位,滴滴、花小豬被處罰過百萬
文章来源:
发布日期:2021-01-11 11:41
作者:网站管理员

1月10日,北京市召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佈會。會上,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副主任、新聞發言人容軍介紹,針對近期滴滴名下「花小豬」打車平台連續發生網約車駕駛員確診的情況,交通運輸執法部門加大對網約車和巡遊出租車疫情防控的監督檢查,處罰「花小豬」平台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實12起,罰款34萬元;處罰滴滴平台駕駛員96起,罰款107萬元。

容軍表示,按照出租汽車行業的防控要求,巡遊車和網約車在運營過程中,應做好車輛消毒通風、駕駛員佩戴口罩等措施,方向盤、座套等重點區域每4小時消毒一次,門把手、車窗升降按鈕等部位每運次消毒一次。近期執法檢查反饋顯示,滴滴、「花小豬」等網約車平台公司仍然存在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、對平台駕駛員疫情防控措施落實監督不到位等情況。同時,網約車駕駛員在運營過程中,存在不按要求消毒通風,不按要求佩戴或不正確佩戴口罩的現象,也存在未對不佩戴口罩的乘客進行勸阻的情況。
如滴滴平台駕駛員尹某某於1月6日在滴滴平台接單,駕駛車輛由海淀區清河載客至昌平區沙河,行程中未佩戴口罩,乘客向滴滴平台投訴,客服也未能及時響應。經查,該駕駛員和車輛均未取得網約車資質,執法部門已對滴滴平台和駕駛員分別做出罰款2萬元的處罰。
再如滴滴平台駕駛員李某於1月9日在滴滴平台接單,駕駛車輛在大興國際機場P1停車樓載客去往豐台區馬家堡時,未按要求佩戴口罩,駕駛員為河南籍,駕駛員和車輛均未取得網約車資質。同日,滴滴平台駕駛員原某某在滴滴平台接單,駕駛車輛在大興國際機場P1停車樓載客去往通州區次渠時,未按要求佩戴口罩,駕駛員為山西籍,駕駛員和車輛也均未取得網約車資質。下一步,執法部門將對滴滴平台和相關駕駛員依法從重處罰。
同時,相關部門在對1月9日確診的病例王某某進行流調過程中,發現其乘坐過滴滴平台駕駛員王某駕駛的車輛,目前已啓動執法調查程序,如發現平台公司存在落實疫情防控「四方責任」不到位的情況,將依法從重對平台進行處罰。

對此,北京市疾控中心出台了對網約車出租車行業的防控指引,要求運營平台應當落實以下疫情防控措施:一是建立駕駛員健康監測報告制度,每日要求駕駛員上傳健康碼狀態並核查;二是組織駕駛員進行核酸檢測,新入職駕駛員應持3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上崗;三是組織駕駛員落實新冠肺炎疫苗接種;四是通過車載音頻、視頻監控等方式監督駕駛員落實各項防控措施;五是暢通乘客疫情防控相關投訴渠道並及時回應處理。
要求駕駛員應當落實以下疫情防控措施:一是有發熱或呼吸道、消化道等症狀時嚴禁上崗,並盡快就醫排查;二是駕駛員在運營期間應全程佩戴口罩,同時應提醒乘客全程佩戴口罩;三是服務期間注意手衛生,清潔雙手前不觸碰口、眼、鼻,接觸可能被污染物品後必須洗手,或用手消毒劑消毒;四是盡量使用非現金收付方式;五是保持車內空氣清新,定時開窗通風;保持車內整潔,及時清掃垃圾。保持座椅套清潔,定期洗滌消毒。定期清潔消毒車門把手、扶手、座椅等乘客經常觸摸的部位。車內準備消毒水等防護清潔用品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