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車公司收車年半後突遭索賠30萬
租車公司收車年半後突遭索賠30萬
文章来源:
发布日期:2021-04-07 09:24
作者:网站管理员

面對無賴租客,車行代付租客拖欠的違例罰款,在行內時有發生。多間租車公司負責人無奈表示,「香港金錢糾紛唔係刑事,報警都冇用。」更最怕租客瞞報交通意外,傷人傷車,損失才最「入肉」。曾有租車公司出租汽車一年後,收到追索30萬元的意外賠償追討,揭發租客曾經撞車,被控不小心駕駛,連累租車公司遭對方司機索賠,幸終無需賠償。

租車公司Noah-Auto負責人徐先生指,原則上如租客拖欠交通違例罰款,車主需先代付,「如果唔交,320蚊(定額罰款)就變1,080蚊(附加罰款)」。如遇客人衝過道路收費亭、影快相,亦要耗時花費處理,包括繳交罰款及提供司機資料等手續,惟有事後才扣除租客的按金,不過有些情況則難靠按金補貼,「試過有客拖租幾個月」,涉款數萬元。
由於租車時已取得客人的住址證明和個人資料,若涉款高,客人又失蹤卸責,車行只能選擇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,「金錢糾紛唔係刑事,報警都冇用。」他補充,要以法律途徑追討,屬極端例子。
除欠款令車行頭痛,徐先生稱,行內最怕租客隱瞞交通意外,不論已私下和解或報警處理,租客亦需通知車行,但有租客會誤當小事而不通知車行,或有「手尾」。徐的公司曾收到索賠律師信,才得知一年前租客曾撞車被控,遭對方車主要求賠償30萬元,令他們嚇了一跳,幸最終涉事租客願意負責,無需由車行承擔。
另有車行為防出事,會向租客「摸底」,「問詳細啲,有冇試過停牌,了解吓過去駕駛紀錄。」另一租車公司負責人梁先生指,行內因租賃保險問題,跟保險公司一樣,不會向3年或以下牌齡、年齡不足25歲的人出租,惟梁坦言風險避無可避,「斯文人都可以拖租嘅」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