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日起交通違法未及時處理,將被停駛或加重處罰

昨日從市交警局瞭解到,隨著疫情的好轉,交警部門已經逐步恢復了交通違法處理窗口各項業務的辦理工作。4月10日起,對於機動車交通違法超45天未處理沒有按規定停駛仍上路的將恢復執法。
據悉,對違反《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》第57條,超過45日違法未處理上道路行駛違反停駛規定的,自2月24日疫情轉為二級響應之後的45天,即2020年4月10日起開始查處此類違法,並對自2019年12月10日(一級響應前45天)起查處到的非現場未處理違法批量發送提醒短信,督促當事人盡快處理。
舉個例子,假設小明在2月12日收到了交通違法提示,那麼他本應該在45天內,即3月28日之前將違法處理完畢,否則車輛將被停駛。但因疫情期間,深圳交警推出人性化執法方式,小明現在只需要在4月10日前將自己的違法處理完畢即可。
而一旦小明在4月10日後仍未處理,一旦駕車上路,將會被電子警察自動抓拍,追加罰單一張!
與一般「吃罰單」不同,暫扣車輛、駕駛證的處罰逾期時限如下:2019年12月23日(含)之前與2020年3月24日(含)之後查處的違法,均需在15日內處理完畢,否則按逾期未處理相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。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3月23日查處的違法,可以延期至4月22日以前來處理,4月23日之後前來處理的,按逾期未處理進行調查處理,屆時,暫扣駕照將變成吊銷駕照。
在此,有許多租車客戶都疑惑租車有違章要怎麼辦?深圳租車公司琦昌租車告訴你:租車違章扣分應該是誰違章,誰處理。
違章實際上是違反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,違法形式上是車,但實際上違法主體是人,是駕駛車的司機。所以接受處罰的應該是司機,不是車,這是立法的本意。
所以租車出現違章,一定要自己處理,不然會有麻煩的。一般租車合同中,也都有明確的規定。租車期間,出現的違章,必須租車人負責處理。
租車後違章不去處理,可能會被扣除押金或者是被追究責任。這裡也有另外一種情況是無須擔心違章扣分,那就是配駕租車、企業班車的客戶,專業的車隊管理,已經保障十多年來的「零」事故、「零」違章的有益成績。
琦昌租車擁有針對國內外企事業單位的公車改革方案,優化車隊人員,引進全面調度系統,為企事業單位客戶提供舒心舒適的車隊運營服務。
租車過程中有車輛違章情況,琦昌租車公司的處理方法如下:
在查詢到客戶的違章通知後,將立即通知客戶,客戶在接到通知後,可選擇以下三種方式處理
1、客戶應為租賃使用車輛期間產生的違章處罰承擔法律責任,自己主動處理違章罰單,並自覺去交納罰款。
2、客戶立即將駕駛執照寄送至琦昌租車行政辦公室,由琦昌租車專員代為處理,在此情況下,客戶需支付如下費用:
A、 車輛租期內發生的違章罰款的實際金額;
B、 違章罰款代辦手續費。
如何處理交通違法?
市民可通過「深圳交警」星級用戶平台、交管12123APP,在線處理交通違法。同時,也可以通過24T交警自助服務廳內的交通違法自助處理機進行處理。交警推薦「網上辦」「掌上辦」。
如何處理扣車扣證違法?
扣車扣證交通違法需要到交警隊違法窗口現場進行處理。不過,自3月11日交通違法視頻辦理功能上線後,18類原先需要到窗口才能辦理的交通違法處理業務,現在只要通過和交警視頻連線,就可以在線完成調查及處理。
與此同時,交警部門對處「暫扣」「吊銷」處罰逾期15天不接受處理的違法行為,起算時間自1月23日(一級響應)前1個月,與3月24日(二級響應結束)後一個月作為計算時間,具體為:2019年12月23日(含)之前與2020年3月24日(含)之後查處的違法,按逾期未處理相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;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3月23日查處的違法,4月22日以前來處理的,按疫情期間不加罰處理規則,4月23日之後來處理的,按逾期未處理進行調查處理。
駕駛證被扣,視頻一下,郵寄到付取回證件。
車輛違法被扣,視頻一下,電子放行條到手,直接取回車輛。
記得,有交通違法,及時處理,優先選擇網上辦!
如果你還有其他業務需求可撥打深圳交警服務熱線0755-83333333。
雖說有人性化執法措施,但還是提醒各位遵守交通法規、文明駕駛,才是正確的出行方式!
交通違法處理、車駕管業務,都盡量選擇網上辦、掌上辦!
